房屋围墙,房屋围墙高度标准(房屋围墙设计风水怎么布局)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房屋围墙,以及房屋围墙高度标准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一、农村住房围墙有什么法规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围墙的建造要求)个人建房需要设立围墙的,不得超越经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围墙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不得妨碍公共通道、管线等公共设施,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通风和采光。

建围墙属于在土地内构造永久性建筑的行为,因此必须经过申请和批准。如果是在自家宅基地内建设则不需要,因为宅基地范围就是给农户建造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的。但自留地就不行,自留地是给农户耕种的,只能用其它方法打围。其它农田就更不行了,必须经过申请和批准。

第三十五条(规划国土管理部门处罚的执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扩展资料

案例: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这起履行查处违法建设法定职责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被告海安市南莫镇政府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责令其对周某所筑围墙依法调查处理,驳回刘某要求判决镇政府拆除围墙的诉讼请求。

刘某与周某的住宅东西相邻。周某于2005年在两相邻的宅基地之间集体共用土地上筑起一道南北走向的高约1米、长10余米的围墙。围墙西侧与周某的宅基地结合在一起,东侧砌了加固砖头,其实际占用土地并不限于围墙本身宽度。多年来,刘某与周某因该围墙多次发生纠纷。

2017年12月,刘某以该围墙系违章建筑为由,申请南莫镇政府拆除。镇政府组织调查后,书面答复认为周某所筑围墙不妨碍刘某通行,不具有拆除的现实必要性。刘某不服,以镇政府为被告、周某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判决镇政府拆除围墙。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相邻宅基地之间建围墙的行为,不属于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查处职责的范围,故判决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刘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南通中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了解更多十二星座配对 资讯请关注:www.xZShU.cc。】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根据住建部《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中构筑物的定义,案涉围墙属于构筑物,且该围墙构筑物位于村庄建成区内,属于村庄规划区,故南莫镇政府对案涉围墙负有查处职责。

但是,认定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以及如何处理,需要镇政府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调查后作出确认和处理决定,法院不能越权直接确认和处理,故刘某要求法院判决镇政府拆除围墙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镇政府接到刘某的违建举报和查处申请后,作出的书面答复并非是依照查处违法建设的程序和形式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其答复理由亦未就案涉围墙是否违法进行确认,因此,镇政府的行为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属实际未履行法定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相邻宅基地间建围墙,算不算违建?

二、农村房屋围墙有什么讲究

农村房屋围墙有什么讲究

农村房屋围墙有什么讲究?在生活中,风水是大家都很重视的问题,尤其是房子的风水,因为好的风水会让人们生活得更好,下面我分享农村房屋围墙有什么讲究,一起来看下吧。

农村房屋围墙有什么讲究1

1、围墙类型

由于不同的建房风格,以及当地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农村的围墙往往有三面墙,也有两面墙,也有一面墙,四面墙的情况存在。两面墙、三面墙指的是大门处的围墙和左右两侧的围墙,而四面墙指的是房子的四方与围墙之间有空地存在,也就组成了后院,前院。根据风水学的理论,前院为明堂,宜开阔明亮,不宜种有巨树、枯树。而后方为玄武方,讲究有靠山。

2、围墙高低

围墙不能设置太高,因这样做的话,会影响阳光进入宅内,影响采光率。采光不足的话,会导致阳宅缺少阳气,家运降低。通常围墙的高度不能设置在3M以上,相对于1层半楼一样高。围墙也不能设置的太低,如果太低的话,易有破财现象,招惹盗贼前来偷窃。

3、围墙朝向

围墙大门的朝向要根据风水吉位、凶位而选择。比如你的家宅吉位在南面,凶位在东北方。那么大门的方向就应该设置在南面,不适合设置在东北方。

4、围墙材质

围墙材质有铁栏、石墙两种性质。根据其宅形的设计风格而决定,房子要与围墙形成协调性。

围墙与大门的风水禁忌?

1、住宅大门两边的墙应相等,高低宽窄、大小、高低应一致。左面大则会婚姻不顺,右面大则居者多病灾。

2、围墙大门不可一高一低,或一大一小。围墙要完整平齐,不可破损,整座围墙要一般高,不可一边高一边低,犯之屋主会减寿,家人易生离死别。

3、不宜在围墙上开窗,古称“朱雀开口”,易失去防护意义,易惹是生非,造成不良事端。

农村房屋围墙有什么讲究2

围墙的风水知识

1、一般呈方形的住宅,围墙最好呈曲线或圆状。这是取风水学“天圆地方”之说,以达天人和谐之境。

2、住宅大门两边的围墙应相等,高低宽窄适宜。

3、围墙不能造得前面宽大而后面窄尖,呈三角形,这会使人感到压力很重,引起心理上的不愉快。

4、围墙上不宜有缝隙。住宅的'四周围墙包括住宅的大门,要保持完整,不可缺崩。

5、围墙的檐盖不宜宽过两尺。

6、围墙不宜用花石料装饰,让墙显得色彩斑斓。从讲究平衡和谐的观念上看,这些东西属于阴性,阴气重,会引起宅主的身体免疫力下降,体弱多病。

7、围墙上不宜开大窗。

8、重点要注意,围墙不能过高,住宅四周的围墙过高,给人一种监狱般的感觉,让人有压抑感。传统风水学也认为,围墙过高为贫穷之相。古代讲究围墙要与住宅的格局以及宅主的身份相配。假如围墙太高,则削弱了住宅的整体格式,也降低了宅主人的身份,与之不能相配,让观者觉得别扭。而且围墙过高也方便小偷进行操作。一般说来,围墙不要高于1.5米,才不会影响到采光与通风。

9、围墙不能太高,但是也不可过低。过于低矮的围墙让人没有安全感,起不到一定的防护作用。过于低矮的围墙不安全,守不住财气。住宅后院的围墙应该高1.9米为佳(不要低于此)。风水学上认为这样的高度比较适宜。

10、围墙不可太贴近住宅,否则也会缩短与近邻的距离,使自己的住宅无法保持隐秘性,从而使宅主人产生压迫感,精神抑郁难伸。另外,如果住宅与四周围墙的距离太近,也会形成采光不佳、通风不良等众多问题。这样必然导致气场不佳,极大地影响宅中的风水。

三、农村住房围墙新规定

必须在合法的(被批准)建筑区域红线之内。根据规定,个人建房需要设立围墙的,不得超越经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围墙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不得妨碍公共通道、管线等公共设施,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通风和采光。

建围墙属于在土地内构造永久性建筑的行为,因此必须经过申请和批准。如果是在自家宅基地内建设则不需要,因为宅基地范围就是给农户建造房屋等永久性建筑的。

农村自建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

农村居民点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应当遵循节约集约、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合理保障本行政区域农村村民宅基地需求。

乡(镇)、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农村村民生产、生活需求,突出节约集约用地导向,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

四、关于围墙的法律规定

关于围墙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围墙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的建筑规范,确保安全;

2、围墙的高度不得超过2.5米,以免影响公共安全;

3、建设者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在围墙的外侧设置安全警示牌,以防止意外发生;

4、拥有围墙的业主应当严格遵守围墙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围墙的高度、位置或其他特性,否则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5、业主应当定期对围墙进行养护和维护,以确保它的安全性和美观性。

关于围墙的类别:

1、竹木围墙:竹篱笆是过去常见的围墙,现已难得见到;

2、砖块围墙:墙柱间距3-4米,中开各式漏花窗,是既节约又易施工的办法。缺点是较为闭塞;

3、混凝土围墙:一是以预制花格砖砌墙,花型富有变化但易爬越;二是混凝土预制成片状,可透绿也易管、养。混凝土墙的优点是一劳永逸,缺点是不够通透;

4、金属围墙:

(1)以型钢为材,断面有多种,表面光洁,性韧易弯不易折断,缺点是每2到3年要油漆一次;

(2)以铸铁为材,可做各种花型,优点是不易锈蚀又价不高,缺点是性脆又光滑度不够。订货要注意所含成分不同;

(3)锻铁、铸铝材料。质优而价高,局部花饰用或室内使用;

(4)各种金属网材,如镀锌、镀塑铅丝网、铝板网、不锈钢网等。

综上所述,个人建房需要设立围墙的,不得超越经批准的宅基地范围,围墙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不得妨碍公共通道、管线等公共设施,不得影响相邻房屋的通风和采光。围墙的建设和使用都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业主应当严格遵守,以确保公众的权益和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关于房屋围墙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